1、变配电所的建筑要求
建造变压器室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变压器的外廊与变压器室墙壁和]的净距离分别不小于0.6和0.8米;变压器室的大门]尽可能避免朝西,以防日晒,使室内温度增高。
2)变压器室内地面应高室外地面0.6米,下面要做集中沟和挡油墙,以防热油扩散。变配电所的屋面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设置保温层或隔热层。屋面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和可靠的防水排水措施。
3)当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7米时,这种配电室就要设两个出口。出口]应布置在配电装置的两端,当配电室在二楼时,其中的一个出口可通向室外楼梯的平台。窗户宜设置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8米。
2、民用建筑变配电所设计要求
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②应方便进出线;③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④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⑤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J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
3)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5)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
6)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
7)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J应向外开启。
8)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9)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10)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11)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
12)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