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6日 来源:天科电力 浏览次数:
今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意见称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
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进入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
意见还指出,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将海南联网Ⅱ回线路和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作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分析称,“电老大”向社会资本开放,分布式能源站建设项目提速,会对国内生产内燃机、发电机、锅炉等多个产业带来利好。